離婚與家事

「離婚協議書」怎麼寫?贍養費如何約定?誰可以請求贍養費?贍養費法院怎麼判?

 

「離婚協議書」第三個重點 就是約定贍養費

 

贍養費法院怎麼判?

 

民法第1057條:「夫妻無過失之一方,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,他方縱無過失,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。」

 

這裡要特別特別注意,只有在法院「判決離婚」的情況下,才能請求法院判決對方付贍養費,如果是「兩願離婚」是不行的喔!

 

而且,請求付贍養費的一方,必須在離婚上面是無過失的,例如因妻外遇而法院判決離婚,則妻不能請求贍養費。

 

而且,請求付贍養費的一方,必須因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,例如生病無法工作等,條件十分嚴格。

 

所以,如果想要對方付贍養費,儘量在「離婚協議書」上就約定好,事後要再透過法院會比較難

 

※※「離婚協議書」按這裡 可以直接下載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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